商标服务


01/国内商标注册
在不发生申请补正、被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一件商标从申请到领取《商标注册证》大约需要1年半时间。

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如果是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将按照商标注册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和申请人地址寄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02/国际商标注册

国际商标注册常用的方式有四种:一是单个国家商标注册,二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三是欧盟商标注册,四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





03/著名、驰名商标申请

顾问搜集客户经济指标、行业排名、获得荣誉等大致情况→法律顾问对资料进行前期分析并出具报告→法律顾问协助顾问与客户谈判并签订协议 →法律顾问拟订材料清单后由顾问协助客户收集证据材料 →法律顾问负责材料整理、撰写相关的申请文书 →客户确认→ 法律顾问负责将材料报送至各地市州工商局→ 跟进认定阶段直至最终认定。





04/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05/商标变更

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商标变更完成所需的时间大约为6个月左右,整个流程分为申请、审查、公告、核发变更证明。





06/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07/商标评审

商标评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商标争议进行裁决的行政程序。《商标评审规则》制定于1995年,并于2002年9月和2005年9月进行了两次修改。





08/商标补证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商标补证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审查、刊登遗失声明、领取新的商标注册证。





09/商标驳回复审

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进行审查并做出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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